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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阳鸟第224节(1 / 2)





  连她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,只是忽然冒出这种念头。

  黎湘:“那好,现在咱们来商量一下下一步。”

  黎湘边说边走过来坐下,辛念的思路又被拉回到裸|照和明天上午的行程上。

  如今想来,她一个成年女性,遇到裸|照被曝光的事都这样无所适从,当年的郗晨只有十六岁,她的裸|照和视频就在那些男人中间传来传去,明码标价。郗晨是怎么熬过来的?

  不关心,不在意,将荣辱、自尊与身体剥离开,拿自己当做商品,而不是一个人,是这样吗?

  辛念很快打起精神,在经过一番发泄之后已经舒服多了,顺着思路开口:“照片我是被迫拍的,我会照实把当时的情形告诉警方。然后我会问他们,照片是怎么拿到的。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,我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所以我不用怕。”

  黎湘按照辛念说的,将几个关键点写在草稿纸上,分别是借贷公司、夜阳天、度假村工程,以及靳寻。

  辛念看着这些点,继续道:“照片是十三年前拍的,当时落在借贷公司手上。我有一个朋友叫郗晨,她被张大丰作为礼物送给靳寻。郗晨知道我的遭遇的之后,愿意替我出面将照片要回。于是照片就从借贷公司那儿,落到了靳寻手里。我还会告诉警方,张大丰和借贷公司一直有关,他手里有很多女生的裸|照,这是他控制她们工具。但我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,张大丰早就死了,照片居然还被翻了出来,还送到警方手里。”

  整个故事完全符合当时的真实情况,只是隐藏了张大丰的死因。这样的故事经得起调查,兴许还会因为专案小组介入,因此找到更多的受害者。

  除非警方脑子进水,否则一定会想到照片是靳寻的人送过去的,再结合辛念与黎湘的关系,很容易就推断出靳寻是借辛念来敲打黎湘。

  事实上从今天江进的态度来看,他们已经锁定了靳寻,靳寻也知道这件事,但他完全不怕,还仗着自己的势力,与警方没有掌握到实际证据这一点,在与警方玩花样。

  黎湘接道:“我认为没问题。事到如今就算你不提郗晨,警方也会提。这件事瞒不住,你先提起来反而会更有利。如果一直避而不答反而令人生疑。”

  辛念:“还有度假村的事,警方一定会问戚晚。还有十三年,戚晚还记得多少,裸贷这件事她有没有印象……”

  黎湘轻叹着:“明天我会去见靳疏。戚晚那里咱们一定要试探一次。但我出面太显眼,我会帮你制造一次机会,由你来问她。”

  辛念:“没问题。戚晚那里就交给我。”

  作者有话说:

  我今天忙翻了,好多琐碎的事,不知不觉时间就没了。

  只来得及写一小章,明天再恢复大章,比心!

  第168章

  狐狼的棋局

  和戚晚沟通的事宜早不宜迟, 黎湘尽快促成了一次工作行程,突然到连杨隽都感到意外,因为《她有罪》的第二季还在洽谈阶段, 和华胜的合同都没有签, 现在就找编剧聊实在有点早。

  《她有罪》的第一季收视率一路走高,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,但还不够充分, 黎湘便亲自在微信上和戚晚沟通, 还提到新的定制项目。

  当然项目只是借口, 但为了这次沟通,黎湘也不介意花些钱和戚晚多签一份协议。

  可喜的是, 戚晚那边很痛快就答应了。

  同一天上午, 辛念去了春城市局。

  因辛念并不是嫌疑人,而是配合调查的受害者,询问环节相对随意些, 屋子也不算隔音, 稍微大声点说话楼道和隔壁就能听到。

  负责笔录的民警是女性, 在开启录音按钮之后, 便问起事情经过。

  辛念一上来便说:“都过去十几年了,很多细节我不太记得了,我只能大概回忆起一些事。”

  这样的说辞是相对合乎常理的,如果太细致, 细致到和演电影一样,连对话内容都一清二楚反而太假。

  人的记忆都是模糊的, 那些清晰无比的记忆点, 大多是后来大脑重新剪辑之后生成的。所以往往越是那种当事人非常肯定的记忆, 越需要质疑。

  辛念说, 一开始借贷就知道对方是要借贷者脱光衣服,露出上半身两点,并手持身份证对着镜头拍照,还要求照片足够清晰,身体重要部位不要有遮挡。

  但她玩了个心眼,就用了一张网上找的照片p上自己的脸发给对方。

  没想到对方经验丰富,一下子就看出来不对。

  不过借贷公司那些人什么都没说,而是在打款之后突然找到她家里,用暴力手段逼她拍了照片。

  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小女生,面对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办,而在挣扎的过程中,她还遭到几人性侵。

  这里说的性侵,并不单指非自愿的插入行为,性骚扰以及非自愿的性接触也算在内。

  按照辛念的说法,没有插入式行为对她来说已经是“万幸”,被迫脱掉衣服后根本不敢再挣扎,就怕引起更不堪的后果。

  就在那最难熬的几分钟里,辛念完成拍照之后就立刻遮挡住自己,在那几个男人打量的目光中,抖着手将衣服穿上。

  而且她当时还有一种很荒谬的想法,觉得只是拍照而已,起码不是最坏的结果,还好拍完了就“没事”了。

  这之后,民警又问了一些问题,比如为什么当时不报警,后续有没有发生其他被迫行为,等等。

  其实为什么不报警,不用辛念解释,大家也都明白,只是照例还是要问。

  辛念的理由和其他女性受害者一样,一来觉得丢不起这个人,二来怕对方会报复,她前脚报警,后脚照片就会散播得到处都是,包括家里和学校里。

  这种事一旦摊上,不管是不是受害者,轻则休学,重则退学。

  更不要说那四个字对女性有着致命的杀伤力:人言可畏。

  接着辛念就按照事先商量的说辞,将郗晨出面摆平的过程告知民警。

  民警跟着问:“为什么你会想到找郗晨?”

  辛念回答道:“一开始我也没有把握,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,我认识的人里只有她还有些门路关系。而且这件事我不想让我妈妈知道,郗晨是我当时最信任的朋友,就算不成她也不会出卖我。另外就是……”

  辛念想了想,语气不确定道:“我记不太清了,但在我印象里,当时我好像是听人说过,夜阳天的老板和那些地下借贷公司、赌场,包括一些美容机构都是一伙的。郗晨的母亲就在夜阳天上班,她被包养也是通过张大丰的资源——当然,她也是被迫的。”